記者顏真真/台北報導
國際會計準則(IFRS)對於投資不動產該如何認列?壽險業者認為,主管機關對各類投資設定的上限已有風控概念,不動產增值利益可適度認列,建議分2階段接軌,金管會2日則表示,預計6月底相關辦法出爐,屆時企業持有的不動產究竟採成本入帳或市價編列將會明朗。
為與IFRS接軌,金管會研議修正財務報告編製準則,2日邀集專家學者、政府相關單位、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、工商團體及產業公會、會計師公會及會計師事務所、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全聯會、上市櫃公司召開會議。
由於國內壽險業針對不動產投資占可運用資金比重多設定在10%,且多為出租用的商辦,屬投資型不動產,新光金副總經理徐順鋆認為,業者多表達希望2階段接軌,也就是明年首次適用,帳上不動產能採公平市價入帳,「續後評價」則用首次適用取得的成本表達,市價低於成本,差價認列在損益表,但若市價高於成本,增值利益在財報附註中表達。
新光金副董事長吳家錄也指出,壽險業主要投資包括有價證券、匯率與不動產,其中有價證券、匯率都需用市值評價,若壽險業股匯的跌價損失以市值認列,不動產的增值利益也應適度表達在資產負債表內。
對此,金管會則表示,各單位討論IFRS的議題很多,主要關切重點在於接軌之後,不動產應該是由公允價值(市價)還是成本入帳,會中有專家學者建議,以往國內金融資產對於公允價值的運用,是採循序方式進行,先採附註揭露,再採評價入帳,不動產項目可先採成本模式衡量,在附註揭露其公允價值,待市場發展成熟,再以公允價值入帳。
部分業者及會計師則指出,投資性不動產,企業可以自行決定採成本法入帳,或公允評價,而證交所、櫃買中心及投保中心等認為,為避免公允價值衡量產生偏差,且價格波動太大會影響投資人的權益,建議推動初期,可要求企業採成本模式。
此外,IFRS接軌時不動產項目在轉換日的處理,也引發關注。與會專家學者表示,希望允許在轉換日的公允價值當作成本開帳,可讓企業短時間內資產、淨值增加,以後也不會讓不動產因市價波動,影響企業財務,不過,會計師及業者還是覺得,應由企業自行決定是否以市價或重估價當作轉換日的認定成本。
金管會表示,接軌IFRS的編製準則預計6月底出爐,金管會將再找銀行公會等銀行業者,討論金融業接軌IFRS的相關議題。
原文網址: IFRS不動產認列 壽險盼分2階段 金管會:最快6月底出爐 | 頭條新聞 |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1/06/02/91-2717514.htm#ixzz1OTh8x4vW
- Jun 06 Mon 2011 15:16
IFRS不動產認列 壽險盼分2階段 金管會:最快6月底出爐 原文網址: IFRS不動產認列 壽險盼分2階段 金管會:最快6月底出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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